简 介
郎宏波律师1985年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系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从业较早的律师。
郎律师从业十六年以来,办理各类案件达数百件之多,业务与实践经验十分丰富。
他曾成功地办理了河北定州市“李运良故意伤害”无罪释放案、保定金迪漏水调查有限公司与北京日本富识地探株式会社案、保定金迪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与保定工商银行贷款担保案、保定金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法国布洛克特公司商标纠纷案等一系列较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在执业过程中为人正直、热情、恪尽职守,受到客户普遍赞许。
郎律师擅长办理合同法律业务、公司法律业务、劳动争议法律业务、刑事辩护业务以及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曾为保定银河棉麻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建筑材料总公司、保定金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定五洲集团、保定万瑞安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并长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现专业定向为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公司法业务。
郎律师以客户安全、健康运行为最高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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